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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漆污水 AB 剂漆雾凝聚剂现场使用方法解析

时间:2025-08-29 16:21:06 来源: 浏览|:21次

在喷漆作业产生的漆污水处理中,AB 剂漆雾凝聚剂凭借 A 剂与 B 剂的协同作用,能有效解决漆雾颗粒稳定分散的问题,实现漆渣与水的快速分离。相较于单一成分的凝聚剂,AB 剂通过分步反应强化破乳、凝聚效果,更适配现场复杂的漆污水工况。掌握其现场使用方法,是保障处理效率、降低设备故障风险的关键,需结合现场水质特性、设备条件规范操作。
 
一、AB 剂漆雾凝聚剂的协同作用机制
在现场应用前,需先明确 A 剂与 B 剂的核心功能差异及协同逻辑,避免因功能混淆导致投加顺序或方式错误。A 剂的核心作用是 “破稳与改性”,其成分能快速渗透至漆雾颗粒表面,中和颗粒电荷,破坏表面活性剂形成的保护膜,同时改变漆雾颗粒的物理化学性质,使其从稳定的胶体状态转变为易被吸附的不稳定状态。而 B 剂的主要功能是 “吸附与凝聚”,其含有的高分子聚合物能与经 A 剂改性后的漆雾颗粒充分结合,通过分子链缠绕形成体积更大、密度更高的漆渣絮体,为后续固液分离创造条件。二者需按特定顺序投加,形成 “先破稳、后凝聚” 的协同效应,缺一不可。
 
二、AB 剂漆雾凝聚剂现场使用流程
 
现场使用需结合漆污水产生量、循环系统布局(如水帘柜循环池、管道走向),遵循 “预处理 - A 剂投加 - B 剂投加 - 反应观察 - 固液分离 - 效果验证” 的流程,每一步均需匹配现场操作细节。
 
(一)现场预处理准备
先对漆污水循环系统进行预处理,核心是清除影响药剂作用的杂质。现场可通过格栅过滤去除水中漂浮的大块漆渣、碎屑,避免这些物质堵塞投加管道或与药剂发生无效反应;若循环池底部沉积较多旧漆渣,需用吸渣设备或人工清理,防止新生成的漆渣与旧渣混合,影响沉降分离。同时,现场需检测漆污水的 pH 值,可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快速测定,若 pH 值偏离适宜范围(过酸或过碱),需先投加 pH 调节剂调整,确保后续 AB 剂能正常发挥作用 —— 酸性过强可能导致 A 剂破稳效果减弱,碱性过强则可能使 B 剂形成的絮体松散。
 
(二)A 剂现场投加操作
预处理完成后,开始现场投加 A 剂。投加位置需选择漆污水循环流动的关键节点,如循环池进水口、搅拌装置附近或管道混合处,这些位置能借助水流或搅拌实现 A 剂快速分散。若现场无投加设备,可采用人工缓慢倾倒的方式,沿循环池边缘均匀投加,避免单点集中投加导致局部药剂浓度过高;若有计量泵,可将 A 剂接入计量系统,根据现场漆雾产生强度(如喷漆作业量、漆雾浓度)调整投加速率,确保 A 剂与漆污水充分接触。投加后需观察水流状态,若循环系统自带搅拌装置,可开启低转速搅拌辅助混合,搅拌时间以 A 剂融入水中、无明显药剂浮层为宜,避免过度搅拌破坏漆雾颗粒的破稳状态。
 
(三)B 剂现场投加操作
A 剂投加后需间隔一定时间(根据现场反应情况判断,通常待水中漆雾颗粒出现轻微团聚迹象)再投加 B 剂。B 剂投加位置应位于 A 剂反应区域下游,如循环池中部或靠近分离区的位置,确保经 A 剂改性的漆雾颗粒能与 B 剂充分反应。投加方式与 A 剂类似,可人工投加或通过计量泵投加,投加量需与 A 剂匹配 —— 若 A 剂投加量较少,B 剂过量可能导致絮体过小;A 剂投加充足时,B 剂需适量以形成紧密絮体。投加过程中同样需关注混合效果,可利用循环水自然流动或开启搅拌装置(转速低于 A 剂搅拌),使 B 剂均匀分布,此时现场可观察到水中逐渐形成白色或淡黄色絮体,絮体大小需控制在能自然沉降的范围,若絮体过细,需适当调整 B 剂投加量。
 
(四)现场反应观察与调整
AB 剂均投加后,现场需持续观察反应状态,这是判断处理效果的关键环节。正常情况下,水中会逐渐形成清晰的漆渣絮体,絮体应具有较好的完整性,不易随水流破碎;若发现絮体细小且分散,可能是 A 剂投加不足(漆雾颗粒未充分破稳)或 B 剂投加量不当,需现场补加相应药剂;若出现絮体漂浮但不沉降,可能是 B 剂过量或水流扰动过大,需暂停投加并静置观察。同时,需留意水质变化,从浑浊状态逐渐转为清澈,水面无明显悬浮漆雾颗粒,说明反应效果良好。
 
(五)现场固液分离操作
反应完成后,进行现场固液分离。若现场采用自然沉降方式,需关闭循环系统搅拌装置,让漆污水在循环池内静置,待漆渣絮体沉降至池底后,用现场的刮渣设备沿池底缓慢刮除漆渣,刮渣过程需避免扰动池底,防止漆渣重新悬浮;若现场配备气浮设备,可开启气浮系统,让絮体附着在气泡表面上浮,再通过浮渣收集装置将漆渣打捞,这种方式适用于现场漆渣絮体密度较小、自然沉降缓慢的情况。分离后需收集上层清水,观察其清澈度,若水中仍有少量细小絮体,可考虑在后续循环中适当调整 AB 剂投加比例。
 
(六)现场效果验证
分离完成后,现场需快速验证处理效果。可取上层清水样本,观察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漆雾颗粒,或用滤纸过滤样本,查看滤纸上是否有残留漆渣;同时,可检测清水的透光率(用便携式仪器),若透光率达到循环使用要求(如能满足水帘柜漆雾捕捉的水质标准),则可将清水重新导入循环系统;若效果不佳,需回溯检查投加顺序、药剂用量或预处理情况,现场调整后重新操作。
 
三、现场使用注意事项
现场操作需兼顾效率与,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设备问题或风险。AB 剂投加顺序不可颠倒 —— 若先投加 B 剂,未破稳的漆雾颗粒无法与 B 剂有效结合,会导致絮体无法形成,因此现场需明确标识 A 剂、B 剂,防止错用。其次,现场药剂储存需符合要求,A 剂、B 剂需分开存放于通风、阴凉处,远离喷漆作业产生的火源,且储存容器需密封,避免药剂挥发或受潮影响效果;取用后需及时盖紧容器盖子,防止杂质混入。
 
再者,现场操作人员需做好操作防护,佩戴耐酸碱手套、防护口罩,若药剂不慎接触皮肤,需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避免药剂刺激皮肤;若现场空间狭小,需保持通风,防止药剂挥发气体积聚。另外,现场需定期清理投加管道,防止药剂残留结块堵塞管道,可在每次投加完成后用清水冲洗管道;同时,记录每次现场操作情况(如 AB 剂投加量、水质变化、处理效果),形成操作台账,便于后续根据现场工况优化参数 —— 例如,喷漆作业量增加时,可参考台账适当增加 AB 剂投加量,确保处理效果稳定。
 
综上所述,AB 剂漆雾凝聚剂的现场使用需紧密结合实际工况,通过规范的流程、准确的操作与细致的观察,充分发挥 A 剂与 B 剂的协同作用。现场操作人员需熟悉药剂特性与设备功能,及时调整操作细节,才能实现漆污水有效处理,保障喷漆循环系统稳定运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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